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代办书
(参考格式 · 供填写参考)
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:
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前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,现委托下列受托人代为办理,并承诺所提供信息与材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一、委托人(职工本人)信息
姓名:
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:
联系电话:
个人公积金客户号:
二、受托人信息
姓名:
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:
与委托人关系:(配偶 / 父母 / 子女 / 单位经办人 / 其他)
三、委托事项
提取事由:
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上述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,包括:提交申请材料、签署相关文件、领取办理结果等,并代为办理资金划转至委托人本人账户的相关手续。
四、委托权限与期限
委托期限:自签署之日起至止
受托人是否有转委托权:(有 / 无)
五、收款账户信息
开户银行:
银行账号(Ⅰ类账户):
委托人(签字):
日期: 年 月 日
受托人(签字):
日期: 年 月 日
填写要点:
① 委托事项要写明具体提取事由,如“购买自住住房提取”,不要笼统写“代办一切事务”;
② 委托人须亲笔签字,打印签名可能不被认可;
③ 受托人为非配偶、非直系亲属时,本代办书不能替代公证委托书,仍须另行办理公证;
④ 提取资金只能划转至职工本人 I 类银行账户或符合条件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。
本页为参考格式,最终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表格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