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(2026年修订)》整理 · 更新于 2026 年 10 月 服务热线 028-12329 · 7×24 小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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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经办人代取成都公积金

适用于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提取的场景。经办人身份免公证,但必须持有要素齐全、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。

可以代取 无需公证 需单位介绍信 线下办理

① 这种情况能代取吗?

能。单位经办人属于规定列明的受托人身份之一,免于公证,但介绍信内容的完整性直接决定能否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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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合单位批量统一办理

单位经办人可受托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购房、还贷、退休、离职等线下提取业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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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公证

凭单位介绍信 + 双方身份证件即可,无需公证委托书。

×

租房提取、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不可代办

这两类业务须职工本人办理;但职工租住住房由单位统一提供的,租房提取可由单位代办。

×

线上渠道不可代办

经办人同样不能替职工在 APP / 小程序上办理提取。

② 你需要准备什么?

1

职工本人身份证件原件

二代居民身份证。

2

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

需与单位介绍信上记载的经办人一致。

3

单位介绍信(加盖单位公章)

要素见下方清单,缺项会被退回。

4

提取事由对应的业务材料

按购房 / 还贷 / 退休 / 离职等具体事由准备;可通过互联互通查证的无需提供。

5

《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代办书》

职工签字,APP 委托登记或纸质版(下载模板)。

6

收款账户

职工本人名下的 Ⅰ 类银行储蓄账户或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。

单位介绍信必须包含的 8 个要素

要素示例 / 说明
提取职工姓名如:张某某
提取职工身份证号18 位身份证号码
单位经办人姓名如:李某某
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号18 位身份证号码
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单位在公积金中心的客户号
提取职工个人客户号职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
提取事项如: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/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
出具时间 + 单位公章落款日期,并加盖单位公章(鲜章)

注:以上要素为窗口审核的常规要求。任一要素缺失或未加盖公章,均可能导致介绍信不被认可。

③ 怎么操作?

  1. 职工完成委托登记

    职工通过“成都住房公积金”APP / 微信小程序 / 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委托登记,或填写纸质《提取委托代办书》并签字,明确受托人为本单位经办人。

  2. 单位开具介绍信

    按上述 8 个要素逐项填写,加盖单位公章。建议同时留存单位客户号与职工个人客户号,避免现场查询耽误时间。

  3. 经办人携带材料前往任一服务网点

    持双方身份证件、单位介绍信、委托代办书及业务材料,到任一服务大厅办理。

  4. 网点审核,3 个工作日内办结

    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决定,资金划转至职工本人账户。多人批量办理时,建议提前与网点沟通预约。

④ 注意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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介绍信要素不全是最常见的退件原因。尤其是单位客户号、个人客户号这两项,容易被漏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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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章必须是单位公章(鲜章)。部门章、业务章、扫描件通常不被认可,具体以窗口要求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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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登记 ≠ 提取办理。APP 上的委托登记只是确认委托关系,提取业务本身仍需到线下网点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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伪造工作关系证明属违规提取。单位与职工均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,违规将被记入失信并面临 3 年禁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