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看这一列,再看别的。表格最后一列「能否代办」直接决定你能不能找人办。 可代办 = 可委托配偶 / 直系亲属 / 单位经办人 / 他人;不可代办 = 必须职工本人线下办理; 线上预约 = 由本人通过线上渠道预约办理。
| 提取事由 | 主要条件 | 频次 / 额度 | 能否代办 |
|---|---|---|---|
| 购买自住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 / 政策性住房 / 征收安置房 |
自购房之日起 5 年内可申请;房屋地址在成都、德阳、眉山、资阳以外时,需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地或工作地一致 | 每月可提取一次;全款购房不超过总购房款,按揭购房不超过首付款 | 可代办 |
| 购买再交易住房 二手房 / 拍卖住房 |
自购房之日起 5 年内可申请;所有权人含非配偶、父母、子女,或申请前 12 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的,须满 12 个月后申请 | 每月可提取一次;不超过契税计税金额(或网签价)减去该套住房按揭贷款金额 | 不可代办 |
|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| 还款期间可申请按月提取;贷款结清的,可在结清后 5 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| 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;正常还款期间可按实际还款金额提取 | 可代办 |
| 租房提取 | 连续足额缴存满 3 个月;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| 每月可提取一次,也可按年预提;不超过租房提取限额(多子女家庭额度在限额基础上提高 50%) | 不可代办 单位 / 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住房的情形除外 |
| 装修自住住房 2026 新政 | 本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;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超 5 年,或既有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/ 房屋所有权证满 15 年 | 一个缴存家庭限一套、限一次;按建筑面积 × 1500 元/㎡,最高 15 万元;已办理装修提取的住房再次交易,两次间隔需满 5 年 | 线上预约 |
|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2026 新政 | 本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;名下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(或房屋所有权证) | 一个缴存家庭限一套,每年提取一次;年度不超过 3600 元,当年未提取次年不累计 | 线上预约 |
| 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 | 大修需经鉴定机构出具 C 级或 D 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| 自取得审批文件之日起 5 年内申请一次;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| 可代办 |
|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/ 老旧电梯更新 / 城市更新改造 | 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;城市更新为住房纳入改造项目 | 增设电梯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凭证起 2 年内一次;老旧电梯更新自竣工验收起 2 年内一次;城市更新自支付改造费用起 2 年内一次;均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| 可代办 |
2026 新政:装修提取与物业费提取为 2026 年修订新增,自 2026 年 10 月 20 日起施行,通过线上并采取预约办理模式。
| 提取事由 | 主要条件 | 频次 / 额度 | 能否代办 |
|---|---|---|---|
| 离休、退休 | 已办理离休、退休手续 | 一次性提取账户全部余额,同时注销账户 | 可代办 |
|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| 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文书 +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| 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,注销账户 | 可代办 |
| 出境定居 | 提供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| 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,注销账户 | 可代办 |
| 离职提取 2026 规则优化 | 账户封存满半年,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| 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,注销账户;取消两次离职提取间隔 12 个月的限制 | 可代办 |
|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 | 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且未重新就业 | 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,注销账户 | 可代办 |
| 提取事由 | 主要条件 | 频次 / 额度 | 能否代办 |
|---|---|---|---|
| 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| 申请条件、提取频次及额度由公积金中心结合相关规定与实际确定并对外公布 | 以中心公布口径为准 | 可代办 |
|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| 处于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 | 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;不超过本人及配偶账户可用余额之和 | 可代办 |
| 提取事由 | 主要条件 | 频次 / 额度 | 办理方式 |
|---|---|---|---|
|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| 第一顺序继承人:身份证明 + 死亡证明 + 公安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;第一顺序以外或遗嘱继承人、受遗赠人:另需继承权(受遗赠权)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 | 一次性提取;资金划转至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账户 | 本人申请 不属于委托代办 |
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人在本市新购住房的,除本人及配偶可购房提取外,其父母、子女还可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持购房。
该政策已明确继续施行;按最新口径,202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(含)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、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,其父母、子女可在购房一年内申请提取一次。
重要限制:只有缴存人及其父母都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,才可申请购房提取代际互助;父母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,按当地中心政策办理。 此外,购房提取公积金后若撤销备案或退房,已提取的公积金需要退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