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(2026年修订)》整理 · 更新于 2026 年 10 月 服务热线 028-12329 · 7×24 小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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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公积金代取:通用办理流程

不管是配偶、直系亲属、朋友还是单位经办人,代取的骨架都是四步。差别只在第 1 步的委托方式与第 3 步携带的证明材料。

线下渠道办理 受理后 3 个工作日办结 任一服务大厅均可受理

一、四步走:从委托登记到办结

先把流程看一遍,再对照你的身份准备材料。第 1 步在手机上就能完成,不必跑网点。

  1. 职工本人完成委托登记

    通过“成都住房公积金”APP、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委托登记;也可直接填写纸质《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代办书》并亲笔签字。 注意:这里登记的是“委托关系”,不等于线上办理提取——提取业务本身仍须线下进行。

  2. 准备提取事由对应的业务材料

    根据具体提取原因准备材料,例如购房的网签合同与购房款凭证、还贷的贷款合同与还贷明细、退休的退休证明等。 若中心可通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查证,则无需提供该业务证明材料。

  3. 受托人携带材料前往任一服务网点

    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件、职工身份证件、委托关系证明(结婚证 / 亲属关系证明 / 公证书 / 单位介绍信),以及提取事由材料,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服务网点办理。

  4. 网点审核与办理

    中心自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;不准予的会告知原因。因向住建、民政、税务等部门调查核实所需时间不计入这 3 个工作日。 经互联互通能确认信息的,无需提供业务材料,可及时办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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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金去向:办理提取业务时应提供成都公积金中心归集合作银行开设的 Ⅰ类银行储蓄账户或符合要求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,提取资金划转至职工本人账户。 死亡提取划转至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账户;直付提取直接划转至指定第三方账户。

二、四类受托人材料对照表

这是全站最需要看清的一张表。除下表材料外,所有代取场景都还需《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代办书》。

受托人身份 需额外提供的证明材料 是否公证 详情
配偶 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件;结婚证,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证明材料 免公证 查看 →
直系亲属
父母、子女等
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件;直系亲属关系证明(居民户口簿、出生医学证明、独生子女证明、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等) 免公证 查看 →
非配偶 / 非直系亲属
朋友、其他他人
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件;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必须公证 查看 →
单位经办人 职工和经办人身份证件;单位介绍信(注明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、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、公积金单位客户号与个人客户号、提取事项、出具时间,并加盖单位公章) 免公证 查看 →

注:上表适用于线下渠道且属于可代办范围的提取业务。租房提取、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不适用委托代办。

三、按你的身份,进入对应场景

四、这些业务不在代取范围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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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房提取与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:线下渠道也不能委托他人代办。 唯一例外是职工租住住房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,租房提取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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